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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选择通过平衡车作为儿童玩具来锻炼孩子的运动能力。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电动平衡车产品未知、高风险使用不当"的警告,引起消费者注意电动平衡车的安全。
电动平衡车很受欢迎,而且有很多安全事故与它们有关。北京、广东、河南等地的法院审理了太多侵犯电动天平车辆的案件。女孩玩电动平衡车意外掉在酒店大堂,酒店该对此负责吗?消费者在体验店购买平衡车试驾伤害,商店是否有过错?平衡汽车充电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消费者可以向厂家索赔吗?8月11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涉及电动天平车辆侵权纠纷的风险提示。
谢某是一名女孩,在一家酒店的大厅里和其他孩子一起玩电动平衡车时摔倒受伤。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谢的伤不是由酒店设施造成的。谢是个未成年人,和其他孩子一起玩了将近一个小时。在此期间,谢的监护人并没有对谢的行为给予适当的引导和教育,显然忽视了监督,谢的监护人应对谢的伤害负主要责任。作为经营者,饭店在营业地对未成年人履行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
从录像资料来看,酒店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孩子们在大堂追逐和玩耍,也没有及时通知谢的监护人来监督他,他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他应该为谢先生的过错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谢家的伤害要负8%的责任。
北京第二中院人民法院院长左峰说,天平车有两种安全事故 一是使用者本人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如自行车过程中的跌伤、充电时平衡车的火灾和爆炸等 二是与其他交通人员的接触造成的损害。前者集中于产品责任纠纷,后者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此外,还存在一些涉及平衡汽车侵权的案件,如提供劳动的人的责任、违反安全和保障义务的责任等。
平衡车属于新生事物,虽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它,但平衡车与滑板、旱冰鞋等属性是相似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行人不允许在道路上使用这种滑行工具,因此在现行标准体系中很难将平衡车识别为交通参与者类别,平衡车还没有道路权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很难识别出平衡车的性质。目前,只有北京、上海、南京、武汉等少数城市明确禁止电动平衡车上路。
这类纠纷案件的突出特点是难以证明产品责任,消费者的成功率较低。法官认为,即使消费者完成了"产品缺陷"的证明,也难以证明"产品缺陷"是造成损害的唯一原因,无法获得充分赔偿。在实践中,电动天平车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碰撞.其中,事故责任的认定已成为裁判员的焦点和难点。
目前,电动天平车辆的产品属性和适用方案尚不清楚,而且缺乏行业标准和市场规格。法官认为,一些厂家将电动天平车辆定位为步行工具,并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标准进行生产测试。然而,电动平衡车在产品性能、运行方式等方面与电动自行车有着明显的不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属于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责任主体,不宜在公共道路上行驶。此外,一些企业将电动动平衡车定位为儿童玩具,但市场上许多电动动平衡车的设计限速远远超过儿童玩具的国家标准,缺乏保护措施等特点,也很难归属于儿童玩具。
为了防止和减少这类纠纷,法官建议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的监督和监督下乘坐,监护人应及时制止和纠正未成年人的错误驾驶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和安全。生产者应优化产品设计,增加安全保障设置,标记安全警示。销售商应客观地向消费者宣传和解释电动天平车辆在销售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和相关安全措施。有关部门要明确电动天平车辆的产品属性和适用标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有关处罚法规,将电动天平车辆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纳入监督范围,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控制,安全性能得以追溯,从根本上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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